北浪路新修的馬路開挖,圍擋占據(jù)整個人行道
海峽都市報記者 徐豐/文 毛朝青/圖
關注理由 我省早就規(guī)定,新建、改建、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未滿5年的,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滿3年的,不得申請挖掘。但是,家住福州鼓樓區(qū)北浪路的鮑先生昨日向海都熱線95060報料,去年10月才完成施工的北浪路,近日又被挖開了,看著嶄新的地磚又被撬掉,覺得很可惜。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(fā)公司表示,這條路目前確實由電力部門開挖,正在鋪設纜線。
嶄新人行道又挖開30多米
昨日上午,記者來到鼓樓區(qū)北浪路靠近琴湖路這一端,看到道路一側的人行道已經(jīng)被圍擋起來了,圍擋長度有30多米。記者看到,人行道已經(jīng)被挖開了一道寬約1米、深半米多的豁口,許多沙土和地磚被堆在一旁。可以看出這些地磚都是嶄新的。
記者詢問了現(xiàn)場一名電力部門施工負責人,他拿出了破路許可文件,表示受道路建設單位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(fā)公司委托,給這條道路埋設電路線纜,整條路還要開挖約120米,工期一個星期左右。
“這條路是剛修好的,怎么沒有同時鋪好?”記者繼續(xù)詢問。該負責人表示,他們近期才接到了建發(fā)公司的委托,來開挖鋪設,不知道之前狀況,他們只負責埋線,不負責后期的道路修復鋪設。
許多路過的市民,也對剛修好的路又開挖感到疑惑。市民陳先生說,這條路是去年底才鋪好的,人行道也是新修的,市民出行散步很方便,但昨天看到好好的路又被挖開了,而且附近就有屏北小學,師生放學后都被迫走到機動車道上,很危險。市民鮑先生認為,這樣的重復施工會造成資源的浪費,很可惜。
額外耗損由施工單位承擔
記者就此聯(lián)系了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(fā)公司,其工作人員表示,這條路目前確實由電力部門開挖,正在鋪設纜線,尚未完工交付給市政部門。
據(jù)了解,這條路(包括人行道)是去年10月左右完成建設的,為何當時沒有同步鋪設線纜?工作人員解釋,由于工期需要,要在去年10月就完工,但當時電力部門因審批程序等原因,無法同步進場施工,才導致道路完工后又要挖開重鋪線纜。工作人員表示,這樣確實會造成額外耗損,但施工成本不會算入市政財政的總造價,而是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。
記者從一些道路建設單位人員處了解到,這種剛修好路不久又挖開的情況,并不少見。主要原因就是一條路涉及多個單位,有時候施工單位先完成了道路鋪設,但是隨后一些水務管網(wǎng)、電力或通信等部門,又需要埋設管網(wǎng)、纜線,導致路面又要重新開挖鋪設。
編后
道路改造,涉及的地下管線,歸屬部門較多,更須事先協(xié)調,盡量同步施工。但現(xiàn)實情況是,有些部門“不同步”,也都有“迫不得已”的理由,于是,剛修好的路又開挖,既干擾公眾生活,又浪費社會資源。
市政工程多是惠民工程,好事更應辦好。只要心中裝著百姓,想方設法溝通協(xié)調,嚴格執(zhí)行規(guī)劃,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程序都不耽誤,“拉鏈路”癥結應不難破解。
我省已出臺相關法規(guī):新建、擴建的城市道路,5年內不得挖掘。因此,相關部門對重復“開膛破肚”要嚴格審批,對違規(guī)者要加大處罰力度。
責任編輯:楊林宇
- 福州北浪路去年9月底才通車 今年便積水2017-06-05
已有0人發(fā)表了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