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施先生撥打本報熱線,說他的外甥死在福州閩臺大酒店的一間客房里,可是酒店的負責人都回避,不與家屬接觸。
記者隨后趕到閩臺大酒店,看到死亡男子的父母和其他親戚坐在酒店的大堂里。李先生是死亡男子的父親,他是平潭流水鎮(zhèn)人。他說,他的兒子今年25歲,當他走進兒子所住的客房時,看見自己的兒子全身赤裸地平躺在地上,地上并無血跡。
據(jù)李先生說,他的兒子于8月10日上午8點左右住進閩臺大酒店,出事后酒店不顧他的反對把他兒子遺體運往了省立醫(yī)院的太平間。昨日鼓樓區(qū)公安部門一位人士告訴記者,確實是有一名男子在閩臺大酒店一間客房里猝死,但是經(jīng)過警方現(xiàn)場勘驗該男子身上并無外傷。他說,目前沒有證據(jù)證明死者受到他人侵害,如果家屬提出尸檢申請,警方會對尸體進行解剖,進一步查明死因。
昨晚,死者的舅舅施先生說,酒店的人員都在回避死者家屬,不跟死者家屬協(xié)商。他說,他的外甥畢竟死在酒店里,酒店肯定要承擔責任,要給死者家屬一個合理的說法,須對死者家屬給予一定的賠償。
記者就此事咨詢了福建閩騰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華鴻,他說,根據(jù)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和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,酒店須承擔相應責任。黃華鴻說,如果認為自己不必對死者承擔賠償責任,酒店負有舉證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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